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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训练期间死亡和发生事故时的权利 家庭法律 我们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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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hadat789
時間:
2024-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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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训练期间死亡和发生事故时的权利 家庭法律 我们并不
是今天才听到士兵在训练中阵亡的消息,而巴西陆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告知,阵亡士兵的家属无权获得任何支持,甚至只给予一句安慰的话就忽略了发生的事情。 最近媒体广泛报道的案例描述了这种情况。圣保罗州巴鲁埃里市的陆军训练期间,三名士兵在军事土地上进行定向演习时在湖中溺水身亡。 5 月 15 日,另一名士兵在帕拉州内陆阿尔塔米拉进行丛林训练时生病,随后死亡。由于体能训练过度,另外四名士兵也生病了,被送往马拉巴加尼桑医院。 4 月 22 日,在里约热内卢州曼加拉蒂巴的巴塔良湖训练狗时,一名士兵死亡,两人受伤。 众所周知,军事体能训练需要消耗过多的体力,为此,士兵需要有能够承受训练强度的生理和心理准备。
然而,由于一些教官缺乏足够的准备来充分指导其他士兵正确进行体能活动,意外的发生甚至士兵的死亡就在所难免。 现在,陆军可以而且必须让士兵进行详尽的活动,但仅限于那些真正做好准备的人。观察每个士兵的个人身体状况,提前做好活动准备,在真正活动前进行适应活动,是避免发生事故的重要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当士兵在执行任务期间发生事故或死亡时,军队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发布声明,告知“将启动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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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以确定事故原因”。 事实证明,调查是由军事人员进行的,并收集了他们提供的证据。换句话说,他们是军人调查军人,程序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而且,调查的最终结论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给出答案,而与此同时,阵亡士兵的家人却完全无助,也不知道亲人的死因。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是非法的,因为军事人员,无论是临时军人还是职业军人,在训练期间或从军营前往居住地(或反之亦然)期间在军营内发生事故或死亡的,有权国家的保护。并且这种支持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军事行政部门的拖延态度必须予以打击,如果没有行政成功,正确的做法是寻求专门从事军事法领域的律师的帮助,以向军事部门立案养老金行动——如果作为士兵死亡的话——这样家庭就不会陷入贫困。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军人都是卑微的人,经济资源很少,仅靠在武装部队赚取的工资养家糊口。 《军人养恤金法》第 1 条第 1 款将服役不满两年的下士、士兵、海员和机组人员排除在强制性军人养恤金缴款之外,并在第 15 条第 1 款第二小节中规定:因执行任务期间发生事故或因执行任务期间患病而死亡的士兵有权领取三等军士长抚恤金。 因此,并不是只有职业军人或服役两年以上的军人的家属才有资格领取死亡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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